医药企业会计信息检查结果公示
近日,财政部发布了第四十号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,公告中称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,针对人民群众长期反映的药价虚高顽疾,财政部会同国家医保局于2019年对77家医药企业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。检查聚焦医药产品成本费用结构,摸清了药价虚高成因,震慑了医药企业带金销售、哄抬药价等违规行为,保障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重大改革的顺利推进。财政部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,对财政部有关监管局检查的19家医药企业作出行政处罚。
检查的19家医疗企业存在的问题,实际暴露了很多其他企业也存在的虚开发票列支成本的共性问题,这些直接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,表面上来看,是少缴税多列成本费用的问题;从深层次来看,企业的管理出现了问题;从审计的角度来看,企业的内控出现重大问题,企业不诚信,影响对企业风险评估的判断;从股东角度来看,侵犯了小股东的利益;从国家角度来看,侵蚀了国家的税收利益;从行业角度来看,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医药市场;从长远来看,影响了企业的持续经营;从更高的层次来看,企业的价值观出现了问题,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营利性组织,其担负的社会责任更加重要。我们认为,企业的价值在于为社会提供好的产品和服务并收取合理的报酬,这些报酬主要分三块来分配,首先是分配给直接提供产品和劳务的职工(工资、社保、医保、教育、工会、福利等),其次是国家的税收,最后是股东的收益,不能本末倒置。
下面是19家违规企业的具体操作方法和共性问题,需要我们在审计工作中给予必要的关注。
1、通过购买机票行程单列支费用,涉嫌偷税。很多个人乘坐飞机是用于个人消费,不需要报销。因为很多机票代理公司、旅游服务公司、航空公司存在很多未打印的机票行程单。这些机票行程单就被部分企业看中,买过来列支费用报销,套取现金。但这些机票行程单的个人信息既非企业员工,也非给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;有些企业支付专家讲课费、评审费、点评费,专家不愿意提供身份信息扣缴个税,企业也通过购买机票行程单形式报销。
2、虚列差旅费津贴来套取资金,用于支付医药营销领域不合规费用。有些大型医药企业在员工没有实际出差(即无城市间交通费、住宿费)的情况下,列支差旅费津贴在企业所得税扣除,同时套取资金也不涉及个人所得税。
3、伪造门诊收费票据入账,套取资金,涉嫌偷税。部分企业以服务商提供的门诊收费票据入账,实际这些收据是有些服务商可以伪造的收据,和医疗机构实际票据号一样,但金额、内容和公章都不一样。
4、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编造劳务派遣费的方式涉嫌虚开和偷税。这个问题一直也是税务机关关注虚开的焦点。
5、通过虚开会议费、培训费发票的形式入账,涉嫌虚开和偷税。虽然税务机关要求会议费发票列支必须要有参会通知、会议签到等资料,但有些企业仍然是通过伪造会议记录来做。财政部检查发现,很多会议的会场图片、会议通知都是一模一样的。
6、,销售人员会通过外部购买各种过路过桥费发票,以私车公用的形式进行费用报销,涉嫌偷税。
7、部分企业购买假发票入账,套取资金,涉嫌偷税。
8、通过虚开办公用品发票套取资金,涉嫌发票虚开和偷税问题。
9、通过资金流转的穿透式检查,大额的营销费领域制作费、咨询费、广告费、业务宣传费的虚开问题严重。加大成本的同时,套取资金,用于支付医药营销领域不合规费用,涉嫌偷税。
我们一直坚信,从长远来看,企业守法的成本是最小的。